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2017年度公租房年审结束 50户家庭被列入住房保障对象
2018年3月7日 08:5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麻翠红

  昨天,记者从区住建局了解到,2017年度公租房年审工作已正式结束,秀洲区共有50户家庭通过审核,被列入了秀洲区2017年度住房保障对象。这一年审结果将在接下来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了解到,此次年审,秀洲区民政、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根据《秀洲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件,联合详细审查了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成员等情况。根据审查结果,50户家庭通过审核。

  据悉,2017年度秀洲区公租房保障形式分实物配租、租金减免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这三种。根据申请家庭的不同收入层次,公租房保障家庭分为三类。第一类保障家庭为低收入有“四证”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第二类保障家庭为低收入无证住房困难家庭,即申请家庭2016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904元(含);第三类保障家庭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申请家庭2016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5281元(含)。

  “为实现应保尽保,近年来,秀洲区申请公租房的门槛在逐年降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2016年度市区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5年度高出了2600多元,因此申请2017年度公租房的第三类家庭,在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上有了提高,这也意味着有更多低收入家庭被划进了保障范围。

  此外,随着秀洲区近年来对公租房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申请家庭所需提供的材料也进一步精简了。与2016年相比,家庭成员、婚姻状况和房屋产权等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家庭,只需提供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收入证明(第一类保障家庭不需提供)、家庭成员房屋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离异家庭只需提供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的司法文书等材料,不用再跑一趟婚姻登记部门获取《无婚姻登记证明》。

  “对公租房保障家庭实行年审,是为了让真正需要的家庭能够得到公租房保障。”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年审,对符合相应保障类型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继续予以保障;对保障类型有调整的家庭,按相应层级调整保障标准;对不符合保障条件或不参加年审的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标签:住房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