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焚烧隐患,进一步防止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污染,日前,秀洲区多措并举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每年11月中旬到次年1月中旬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期,为了全面实现秸秆露天禁烧和“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总目标,秀洲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以“全天候禁烧、广覆盖管控”为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以禁促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做好露天秸秆等焚烧巡查执法管控工作。
在整个禁烧重点时期,各乡镇的综合执法中队严格实行秸秆禁烧24小时巡查制度,采取“分管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方式,以网格化管理制度为核心,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三定”原则,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巡查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班巡查并负责巡查小组到位情况。巡查过程中如发现焚烧秸秆情况,必须立即扑灭,并与相关村干部对随意焚烧秸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遇到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请示汇报;做好巡查记录,加强小组之间衔接工作。巡查人员必须每天到各村巡查、报告巡查情况、传达上级要求、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区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秀洲区还加强对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的执法检查,依法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露天烧烤予以取缔,严禁餐饮业室外经营;科学管控渣土、砂石运输车和工程车辆进城的数量、时间、线路,责令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化改造,杜绝渣土、砂石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对违规清运车辆依法处罚。
各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建立秸秆露天禁烧告知、承诺制度,与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主体签订协议、承诺书等,将秸秆露天禁烧责任落实到生产主体。比如,王江泾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建立禁烧保证金制度。另外,各镇(街道)设立了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并对秸秆禁烧工作纪律、要求、方式、注意事项、奖惩措施作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