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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处理必须动真格
2017年8月29日 08:54 来源:嘉兴日报 评论记者 汪 莹

  从今年10月1日起,嘉兴将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嘉兴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嘉兴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重点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居民小区,以及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市政公用类公共场所,车站和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经营类公共场所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力争到2019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

  早在2000年,我国就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收集,但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垃圾分类不仅涉及前端收集,还有转运和处理过程,都需要不间断地推动,持之以恒地发力;另一方面,各地鼓励居民主动分类生活垃圾,多以宣传教育和奖励措施为主,缺乏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导致垃圾分类多年来“深入人心”易、“深入生活”难。由此可见,刨除技术问题不谈,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最大的难点就在于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

  既然教育和奖励收效甚微,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有没有更有效的途径?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德国为例,一处垃圾的分类没有做好,可能会连累整片居民区的垃圾清理费提高。而在美国,乱丢垃圾是一种犯罪行为,不但会面临高额罚款,甚至还有可能会被判处入狱或社区服务。今年3月,我国也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此前,广州、上海、杭州等地也出台了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

  重点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居民小区,以及市政公用类公共场所、经营类公共场所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是嘉兴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新动作,释放了政府破解城市垃圾困局的决心,在实践中也更具操作性。首先,方式循序推进。先针对有责任主体的单位,比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其次,标准简单易理解。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4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这些规则更直观、更易懂。这些措施都是良好的开端,相信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毕竟,垃圾分类是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这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标签: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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