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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实施困难家庭人员就业精准帮扶行动
2017年6月29日 09:40 来源:嘉兴日报 见习记者 姜晓丽 通讯员 董惠斌

  低保家庭等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困难家庭人员就业精准帮扶行动,逐步构建促进困难家庭人员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此次行动的援助对象,包括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嘉兴户籍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持证残疾人等,被人力社保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三类。

  据了解,该行动旨在通过开展“培训援助、岗位援助、政策援助、服务援助、创业援助”等多层次、精细化的就业服务,使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员能够及时在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此外,相关部门还希望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劳务合作社吸纳、用人单位(企业)吸纳、转产创业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等途径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其中,对于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500元的培训补贴和18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培训合格人员成功创业且经营满1年的,再给予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援助对象就业的用人单位,实施每人每月的岗位补贴标准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此外,被吸纳进农村劳务合作社的援助对象,对其开展职业能力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培训补贴。对吸纳援助对象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以及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低保家庭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对回原籍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参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给予临时生活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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