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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交通违法抄告纪委”警示了啥?
2017年3月28日 09:05 来源: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汪 莹

  本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10个月的“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这几天,许多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都收到了一份文明交通倡议书。这份由市纪委、市文明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倡议书,号召广大党员干部与公务人员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争做文明出行表率。市文明办和交警部门也将于近日实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曝光、抄告制度,对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书面抄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根据省交警部门解读,公务车辆不仅是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还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用车;而交通违法行为,也并不只是闯红灯、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包括了斑马线前不礼让、开车使用手机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到,都要抄告。考虑到公务车辆的管理者与使用者多数为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从公务车辆开刀整治交通乱象,相当于给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头上多加了一道“紧箍”,倒逼他们树立表率意识,督促并约束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像查“酒驾”一样整治交通乱象,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市民遵法守法意识以及安全感和获得感,这是我省开展“史上最严交通整治行动”的初衷。如果只是采取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的常规措施,这样的大规模整治,很容易陷入“集体行动的逻辑”——人人都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但一轮到自己还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作为交通治理的一种超常规手段,“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纪检部门”的意义就在于:第一,警示使用和管理公务车辆的党员和公务人员,公务车辆的身份虽然特殊但不是特权,而是一种更严格的约束;第二,当公务用车因交通违法被记录在案成为鲜活的教材,会提醒更多人把遵守交通法规的底线要求,上升为不可触碰的行为红线,有效促成严以律己、模范守法、文明驾驶。

  正人先正己。党员和公务人员原本就应在法律法规面前,在社会公序良俗面前,走在前面,做出表率;公务车辆也理应在“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的活动中树立标杆,成为典范。“党纪与国法并重”“党纪严于国法”的从严治党理念,同样应该体现在交通治理的过程中。在上路之前,党员与公务人员不仅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还要率先做到讲规矩、守纪律,这就是“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抄告纪委”给我们的警示。

标签:公务车 责任编辑: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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