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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了考评办法
2017年3月16日 08:5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陈洁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应该如何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怎样避免居家养老服务“做好做坏”一个样?近日,秀洲区推出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管理考评办法》。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秀洲区全面铺开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布点扩面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经济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方式,建设了一批具有日托、食堂、理发、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

  《办法》对照料中心运行管理、服务内容与形式、组织机构、项目申报及验收、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的推出,将有力地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法》明确了坚持属地管理与上级监督评估相结合原则,自建运行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原则,定期检查评估与年度评估相结合原则,评估结果与考核运用、等级评定相结合原则,强化运行监管责任,激发市场活力,规范运行管理,促进照料中心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活动有序、环境优良、运营安全,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评估程序上,首先,镇、街道进行自查评估。每年,各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照料中心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评估,每年11月对照本《办法》的评估标准,对照料中心进行自查和自评,形成总结和PPT汇报材料。随后,由区抽查并综合评估,建立由区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组成的评估组,不定期对全区照料中心进行抽查。年底,由区评估组按照评估标准,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资料、听取汇报、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分别对各照料中心进行打分,综合形成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最后,确定评估等级。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区评估组提出的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经区民政局审定后,反馈镇、街道和照料中心。

  照料中心运行管理评估工作是推进全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将对照运行管理要求和评估标准,加强经常性指导和检查,并对照评估结果,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秀洲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此外,《办法》将各镇、街道照料中心年度形成的评估结果,纳入区对各镇、街道老龄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也作为照料中心申报等级评定与资金补助的依据。

标签:养老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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