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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中小学1月中旬起陆续放寒假
2017年1月10日 10:58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俞佩忠

假期将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本级中小学生2016学年第一学期寒假生活将于2017年1月中旬陆续开始,下学期不同年段学校的开学时间定在2月8日至13日之间。

  由于我市高中学校已经试行学段制,因此与义务教育段学校放寒假的时间有所不同。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本学期普通高中学校1月20日学生离校,1月21日教师离校,下学期2月8日正式开学。义务教育段学校和中职学校1月15日学生离校,1月16日教师离校,下学期2月13日正式开学。

  除了对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进行明确外,市教育局同时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之前,将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信息输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在寒假生活上,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科学做好作业布置管理,作业要适量,学科要平衡,对学生提出明确的、个性化的学习要求,使学生假期学习有计划、有目标、有效益,同时要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引导学生参与社会综合实践和社区服务,过一个文明、健康、有意义的寒假。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遵循“预防为主”原则,把师生安全教育放在突出地位,加强师生假期旅行、视频上网、卫生、食品、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禁毒防赌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各种校内外安全事故发生,尤其要在放假前再次对全体师生进行“双禁”工作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各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寒假期间,除可以安排为期一天的“返校日”活动外,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本校或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文化补习活动。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明确将严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落实学校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主体责任,在寒假开始前,以全体教师为参训对象开展一次师德培训。要求各校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对违反《嘉兴市教育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十项规定》的教师以及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教师,年度考核要确定为不合格。在寒假期间,要至少开展1次明察暗访,重点查处个别教师顶风开展有偿家教和校外违规兼职兼课行为。对出现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未经批准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投诉、举报较多而查处不力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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