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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2014年11月11日 09:06 来源: 嘉兴日报 撰稿 秀湖

    今年10月,林某因入室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件移送秀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鉴于犯罪事实清楚,林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区检察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受理该案件后仅过去10天,就向秀洲法院提起公诉,诉讼效率大大提高。

  自案件受理10天内将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秀洲区检察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有效尝试。根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文件要求以及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作为全市两家试点单位之一,今年7月,区检察院正式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通过多项措施,为审查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开辟“快车道”。

  据了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如何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该机制实施以来,区检察院积极整合办案力量,成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案组,“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规定的案件,一律由办案组承办。”

  该负责人表示,区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后,即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划归轻微刑事案件,从受理之日起即启动快速办理机制,确保审查起诉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在严格遵守诉讼法律程序的前提下,法律文书的制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简化。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制作法律文书。此外,区检察院还注重加强内外衔接,对在审查批捕环节已启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及时跟踪监督,确保随后的审查起诉从快办理。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区检察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6件16人,占同期审结起诉案件总数的7.3%,平均办结时间缩短为7天,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

  “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为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仅能提高诉讼效率,还能使有罪的人及时受到惩罚,被害人及时获得赔偿,受损的社会关系尽快得到修复。”该负责人表示,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法院及本院案管部门的协调与衔接,共同探索建立侦查、起诉、审判快速联动机制,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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