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十多年的鱼塘,村里突然要转给别人,我该怎么办?”近日,家住油车港镇的一养殖户来到秀洲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焦急地对“老娘舅”高金良说。
原来,该养殖户早在1998年与当地一个村签订了158亩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年承包费只有1万元。高金良指出,这合同期限过长,属无效合同,但可以就鱼塘投入的建设费用与村里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听了高金良的话,该养殖户心定了不少,表示回去和村里再沟通一下。
今年48岁的高金良在基层从事法律服务和矛盾调解工作十多年了。2011年,他调到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担任调解员。该中心调处的都是土地流转纠纷、建筑纠纷、医患纠纷等十分棘手的矛盾纠纷,高金良的工作也成了专啃“硬骨头”。
“像对这类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高金良在谈到自己的调解经验时说,调解要真诚、耐心。有时候,矛盾双方积怨已深,情绪很激动,很难一下子把当事人的思想做通,有的矛盾甚至历时一年并调解多次,双方才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个时候就不应急在一时,而是要等待有利时机,重点突破,这样再难的纠纷也会迎刃而解。”高金良说。
今年4月,高金良接到了一件因房屋污水管堵塞引起的物业纠纷。“纠纷本身很普通,但因双方之间的不愉快已经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因此调解起来有相当的困难。”从4月到11月,经高金良多次调解,矛盾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原来,某小区一业主因下水管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向所在小区的物业、其他业主索赔,但因索赔金额较大,争执多次无法妥善解决。老高建议业主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而到了法院,却因为证据不足而撤诉。“最后还是回到我这里来调解。”老高说,通过两天的沟通、协调,矛盾终于得到化解。
在遇到一些重大纠纷、矛盾的时候,该中心还与其他部门一起协同作战。高金良在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担任调解员两年多来,经他手调解并圆满解决的重大纠纷有五六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