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治堵是必须的,那么治堵必然以限制民众的部分权利为代价。当一项公共政策不得已而限制民众权利,其首先应当遵循的原则就是公平,也就是一视同仁,相对于“患寡”,人们更“患不均”。从这个角度看,以摇号方式发放车牌、控制小客车数量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它对每个人、每个单位都一视同仁;但是,非京户籍人员必须“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才有资格参与摇号,这个“限外”措施大可质疑,因为它对本地人、外地人区别对待,涉嫌地域歧视,可谓北京治堵方案中的一大败笔。
那些刚到北京工作、创业的人也有购车需求,他们的购车需求并不亚于北京户籍人员,尤其对于那些在京创业的人,车辆几乎是必备的创业条件之一;但凡想在北京购车的外地人,大多是想在北京长期发展的人,也大多是收入不错并看好个人发展前途的人;但凡在北京居住的外地人,不管时间是否满五年、是否连续五年在京缴纳个税,他们至少都在北京消费,在购车、用车过程中要缴纳各种税费,同样是在为北京的发展作贡献……限制外地人在京购车,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实际上,对外地人和本地人在京购车一视同仁,并不会引起什么大麻烦,那些不在北京长期居住的人,谁会没事找事去北京买车、挂北京牌号呢?毕竟,购车指标不能买卖、转让,车牌也不允许升值,购车只能自用,而不能像购房那样用于买卖,在北京购车的外地人,必然是在北京长期居住并有强烈购车需求的人。让外地人平等参与摇号,只不过摊薄了本地人获得购车指标的几率,就像外地人到北京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北京本地人就业——对于后者,通过长期争论我们已达成共识,“影响本地人就业”不能成为限制人口流动的理由,那么对于后者,基于相同逻辑和理由,显然不能以影响本地人利益为由限制外地人在京购车。
一遇到难题需要解决,就首先拿非户籍人口“开刀”,就习惯性地回到地域歧视的老套路,这是各地公共政策的一大顽症。北京作为首都,其治堵方案中的“限外”措施无疑开了一个坏头,如果全国各个城市纷纷效仿,那将是一幅多么怪异图景,人口自由迁徙又将如何实现。当北京人在其他城市居住却不能在当地购车,他又该作何感想?人口自由流动、户籍平权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在这种背景下,北京治堵方案中的“限外”措施显得无比扎眼,与其“首善之区”的名分严重不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