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猛增的犯罪率,在城市化速度加快的当下可谓一个醒目的社会问题,但法院方面认为“不甘贫困、不愿吃苦”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猛增的主因,我对这一说法感到遗憾。
法院方面的分析,自然是基于大量的犯罪事实。新生代农民工“不甘贫困、不愿吃苦”的评价,在当下很具代表性。但这种评价的潜台词是:农民工,无论是新生代农民工还是他们的父辈,都应该是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的一群人,这是他们对于城市的价值所在。而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来的“不甘贫困、不愿吃苦”特征,在这种思维看来,无异于一个群体的道德滑坡。
在某种意义上,说新生代农民工“不甘贫困、不愿吃苦”,本质上依然是一种歧视——难道要新生代农民工继续他们父辈的经历吗?将青春和健康奉献给了工厂里的流水线、城市里的建筑工地,然后将被透支的身体和时常被拖欠的微薄工资带回农村,如此“子承父业”、代代循环,城市需要的就是这样甘于贫困、肯于吃苦的“农二代”吗?
攫取上一代农民工的廉价劳动力,是城市迅速发展的途径之一。城市化的下一轮发展,如果试图延续这样的惯性,势必压制新生代农民工对平等权益和向上奋斗的正当诉求,换来的也许将是越发上升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
新生代农民工与父辈的生长环境不同,对城市的期待显然更高:身体健康不能因工作而受到伤害,个人能在工作中得到发展,收入、待遇能逐渐提高,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那些属于城市市民的待遇,那些城市曾经薄待其父辈之处,都是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平等公民所期待实现的权益。
新生代农民工这样的要求有错吗?为什么社会总是用吃苦耐劳、忍辱负重来要求农民工?换个角度看,新生代农民工“不甘贫困、不愿吃苦”,何尝不是他们对平等权益的诉求,流水线上的农民工染着黄头发,丝毫不影响他按时打卡、加班加点地努力工作。不奋斗就无以生存,这是每一个城市边缘人的生存法则,他们只是不愿再吃“开胸验肺”的苦。
新生代农民工的挫败感正在这里,他们作为公民的合理诉求,在城市里常常碰壁,“二等公民”成为坚硬的现实,父辈的不公遭遇在他们那里并未得到本质改变。而期待越高,不公感就越强烈,心理也就越脆弱,这恐怕才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猛增的主因之一。所以,不要将犯罪率激增完全归咎于新生代农民工,不要光埋怨他们“不甘贫困、不愿吃苦”,而要多关注他们遭遇的贫困和正在吃的苦,多想想社会曾经给予他们什么,还能够给予他们什么,曾经怎样对待过他们,今后应该怎样对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