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纪检组织体制改革初显成效
2010年5月25日 15:30
实施主体:区纪委监察局
背景介绍:
为切实解决机关部门纪检组织体制不顺、力量分散,纪检干部不敢监督、无力监督的问题,2009年下半年,我区全面改革区级机关各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管理体制,撤销原派驻部门纪检组织,组建5个纪工委,归口负责37个区级机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过了半年多的运转,体制改革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创新事例:
一是定编选人。由区编委划转15个行政编制,组建区纪委派出的5个纪工委(监察室),在全区范围内考察选拔具有纪检、财务和审计工作经验的科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15人,其中5名纪工委书记高配正科级。其工资、福利等待遇及考核、奖惩由区纪委统一管理,实行集中办公。
二是明确职权。由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纪工委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并对所辖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是理顺关系。区纪委与纪工委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纪工委在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直接向纪委常委汇报。纪工委与归口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纪工委成员列席所辖部门涉及“三重一大”等相关重要会议,归口部门的财务报表、工程建设资料及工作动态情况等按时报送纪工委。区纪委职能科室与纪工委是指导和配合关系,职能科室负责对纪工委的业务指导工作,纪工委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纠风、执法、信访等工作。
四是建章立制。建立区纪委常委联系制度,每位常委负责联系一个纪工委,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难题;建立纪工委工作月度例会制度,交流汇报纪工委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建立纪工委与归口部门联动机制,各归口部门确定纪检分管领导、联络员,加强工作沟通和日常联系;建立纪工委行文、发文机制,增强工作自主性和权威性。
成效评价:
一、责任主体意识——提高。改革后,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分离,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促进“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全区201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71项工作任务,在纪工委的督促指导下,各牵头单位在1个月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各归口部门的责任制任务全部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纪工委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与处处受监督相统一。
二、廉政宣传教育——提效。改革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廉政教育,教育实效得到提高。组织开展联组警示教育活动,各纪工委分别组织归口部门的机关干部集中赴省法纪教育基地警示教育6批次共206人。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各纪工委集中组织归口部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及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等精神,37个区级部门按归口进行专题学习讨论58批次。通过资源整合,改变了以往廉政教育活动小而散,时效性、专题性、针对性不强的弊端。
三、实施监督检查——提质。改革后,监督力量得到了整合,敢抓敢管,实施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各纪工委统一组织开展对归口部门公房出租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涉农资金、社会团体、工程领域等五大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开展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纪工委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归口部门重大决策性会议33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中层干部任用错误、教师违规招录、工程项目建设违规操作和变更等行为8起,参加工程招投标监督23次。延伸监督领域,建立了全区部门机关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和财产申报制度,实行一人一档,由纪工委归口管理。加大对工程建设的基础性监管,建立了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45次。
四、惩防体系建设——提速。改革后,纪工委督促指导归口部门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继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归口部门廉政风险点(源)由原有107个增至409个,健全完善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督查步骤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半年来,纪工委直接参与全区惩防体系专项构建8项,指导和督促归口部门开展体系专项构建16项,如制定出台《秀洲区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办法》、《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区级机关房产出租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和《秀洲区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等,使全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在深度和广度上加速推进。
来源:
秀洲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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