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地税二分局了解到,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我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今年上半年,根据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4月1日起(所属期)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原费率的70%征收。政策实行至今,为秀洲区企业减负1741万元,效果十分明显。“本次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是减征政策的‘升级版’,旨在进一步为企业降低成本,预计每年可为全区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减负超过9200万元,对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市地税二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自1994年起,秀洲区全面征收该项基金,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1%来计提和缴纳。该项基金的征收,为全区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河流治理、水资源保护及防汛抗旱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