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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修订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2016年7月7日 09:42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胡侠

    近日,为更好地鼓励秀洲企业追求卓越成效,进一步完善秀洲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及相关工作,秀洲区对《嘉兴市秀洲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政府名义进行了发布。

  据介绍,《嘉兴市秀洲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2家企业获得区长质量奖荣誉。通过持续的卓越绩效培训、质量专家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秀洲区这些年来涌现出了一批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也树立了一批质量示范标杆。

  记者从秀洲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省、市相关评审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嘉兴市秀洲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增设了“提名奖”,不过规定了每次获奖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两家。同时,秀洲区适当放宽了申报条件,将申报条件修订为“上年度实际上缴税收500万元以上”。此外,为提高中小企业申报区长质量奖的积极性,引导推动企业主动导入卓越绩效先进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秀洲区还增加了资金奖励。在原有的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奖励20万元这一条款不变的基础上,对获得“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政府将颁发荣誉证书和每家5万元的资金奖励。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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