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督促各地各级河长把“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省治水办日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行动。10月14日至15日,省治水办督查组来到我市,实地检查“河长制”工作。
据了解,此次督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督查对象主要是镇、村两级河长。督查组先后来到南湖区凤桥镇永红村万南港、新丰镇金章村东港,实地查看了河道公示牌,并向村级河长了解了河道的治理情况。在秀洲区油车港镇,督查组分别对陈家坝村陶家桥港、马厍村马厍港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查看了河长日志的记录情况。督查组还随机抽查了南湖区新丰镇蒋家港、秀洲区油车港镇胜丰村圣堂港、秀洲区王江泾镇虹阳市河等河道,现场拨打河长公示牌上的举报受理电话,检查电话是否通畅,并询问河长如何落实“河长制”责任、对河道的巡查频率以及如何做好长效管理。在桐乡市乌镇镇、洲泉镇、崇福镇等地,督查组通过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了解“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过程中,督查组还对部分河道的河长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