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王店镇的各个美丽乡村保留点里,有不少农户正在对自家老宅进行原址翻修翻建。而在这些新建农房的醒目处,都悬挂有一张蓝色的公示牌,上面不仅有户主的姓名,还有新房的信息。这一张张小小的公示牌,像是新建农房的身份证一般,让人一目了然。
王店镇庆丰村3组,是庆丰村的美丽乡村保留点,根据秀洲区农民建房的相关政策,在保留点的农户,享有原址翻建旧宅的权利。庆丰村村民于云清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从今年6月起,对老宅进行了先拆后建。“6月30日拆掉的,审批出来的面积是100平方米,实际造了96.3平方米。每层3间房,总共两层楼。女儿出嫁了,儿子也另外有房子,就我们两个老夫妻住住么,足够了。”于云清告诉记者,“原先的老房子已经造了有40多年,每次台风一来,我们家就会成为‘危房户’,村干部都要来我家看看情况。现在开始造新房子,子女放心了,村里也放心了。”
如今,于云清家新建的农房一层楼已基本完工,差不多到今年底,于云清和老伴便能搬入新房居住。记者留意到,在于云清新建农房的南侧,有一块蓝色的农民建房公示牌,被张贴在醒目处。“这就是新建农房经过政府部门合法审批的标志。美丽乡村保留点的农户可以申请原地翻修,原地翻建,审批出的农户,我们会发美丽乡村建房公示牌,要求他在自己建房的工程点进行公示。”王店镇城建办副主任曹佳斌介绍说。
这张小小的公示牌上不仅有建房户的姓名,还有拟建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面积、高度等。这样信息一公布,既可以方便村民之间相互监督,是否在建房过程中,有超标嫌疑,也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因为农民建房的审批单位是国土、规划和建设部门,而执法却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责,有了公示牌后,建房信息便一目了然。
“符合原址翻建的农户,新建农房也有一定标准,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来确定新建农房的宅基地面积,农业户口3人及以下的,可以审批100平方米,农业户口4人及以上的,可以审批120平方米。这些面积包含了主体房屋和附属房屋。”曹佳斌告诉记者,在建房过程中,还需遵循两大原则。“一个是先批后建,一个是先拆后建。审批有4个小步骤,村民自主申报,材料交到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收集资料和审查资料,初审。完毕后,交到镇国土资源所,并进行复审,复审没有问题后提交联席会议审批。”截至目前,王店镇已下发150多块公示牌,农民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正在逐渐得以实现。
记者也从区住建局获悉,接下去,秀洲区将推行王店这个做法,并出台《秀洲区村镇建筑班组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从建筑施工管理角度出发,更好将农民建房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