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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批106家重点排污单位须信息公开
2015年7月20日 08:3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陆成钢 通讯员 俞佳丽   

  本报讯 根据国家环保部相关要求,市环保局今年3月底公布了全市首批106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要求这些单位在90日内对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否则将面临3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的期限已到,这些企业有没有按照要求对外公布自家的环境信息?日前,市环保局采取“市民点单,政府督查”的形式组织了一场监督行动,发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做得还远远不够。

  市民点单,政府督查

  国家环保部出台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应当公开的信息有: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当天上午,市民环保检查团中的6名环保特约监督员通过民主讨论,在首批106家重点排污单位中点了两家企业的名,即南湖区的嘉兴敏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秀洲区的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这两家企业,敏慧的主要污染源是危险废物,锦丰的主要污染源是废水,都是老百姓关注度大的污染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环保特约监督员、嘉兴学院商学院副教授裴洁说出了选择这两家典型企业的理由。“点单”结束后,环保特约监督员在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嘉兴敏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这也是市环保局首次以“市民点单,政府督查”的形式,组织点单式督查公众参与活动。

  信息公开差距蛮大

  “你们公司的环境信息有没有对外公布?公布在哪里?”走进厂区,环保特约监督员立刻进入正题。嘉兴敏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环境安全健康科经理黄锐了解到环保特约监督员此行的督查目的后,立刻通过联网的电脑向大家演示起来。他登录浙江省环保厅官方网站,进入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搜索找到了嘉兴敏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过,当点击“详情”查看企业排污信息时,大家发现,信息栏内的悬浮物、总铬、总镍、总铜、化学需氧量等各项指标都是空白的。

  “这样的信息公开是无效的。应该把内容详细公开,而且普通民众都能看到。进度要加快。”环保特约监督员当场向企业提出了批评和要求。黄锐当场表示:“做得不够,我们一定立刻整改!”

  在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以同样的检索方式登录浙江省环保厅官方网站的“污染源自行监测”,可以看到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的排放情况。不过环保特约监督员朱炳荣建议企业把这些排污信息在厂区门口的公示栏内公布,这样附近的人对你们企业的排污信息就会一目了然。

  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表示,以上两家企业的信息公开都没有达到环保部的要求,按照规定,有企业网站的,应该把企业的排污信息链接在企业网站上,以便网友搜索到;没有企业网站的,应该主动把排污信息报送给当地环保局,当地环保局将这些信息通过环保局的网站对外公布。对此,环保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

  “市民如果发现名单上的重点排污单位没有按期公开或者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环保部门核实无误后,将责令该单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将经常组织市民点单式督查,满足市民的环境知情权,扩大公众的环保参与权。”

 

标签:排污 责任编辑: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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