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综合体建成以后,办起案来轻松多了!整个流程让人一目了然。原先的刑事案件办理需要3个月的时间期限,现在一个月时间就能解决完毕,必须点个赞!”秀洲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陆泉峰感慨道。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执法,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流程效率,2014年年初,秀洲区公安分局实施案件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设立了执法综合体。执法综合体在原先办案中心与物证中心各自为政的基础上将接处警信息研判纳入办案中心,从而形成了从接处警到信息研判,再到案件终结,最后至办理案件的一整套封闭式管理流程系统。截至今年6月底,统计受案470余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2件。
“办案质量良莠不齐、办案单位自行作业、案件移送出口混乱……这些一直都是公安机关面对的现实问题,尤其是涉案财物管理,更是公安部门的‘软肋’。”分管法制的秀洲公安常务副局长曹铭对笔者如此说道。
曹铭解释,接警办案是公安机关的“主业”。但到底接了多少警,办了多少案,办到何程度,反馈又如何,如果这些基本的信息说不清、道不明,办案质量必然大打折扣。
“长期以来,对于案卷中出现的问题也只有办案单位自己清楚,其他部门无法掌握。而对于办案单位来说,办案业务和管理事务交织在一起,既分散了公安民警的精力,又占用了办案时间,同时事务性工作缺乏专门管理,反过来制约了公安工作。”曹铭说,在涉案财物管理上,一些部门底数不清、账目不明,一些涉案财物甚至直接押在办案民警个人手里,当案件移交检察机关时,涉案财物已经遗失、损坏,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公安部门办案质量的提升。
为统一案件入口、统一归口移送、控制办案流程、监管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时间效率,2014年上半年,秀洲公安决定实施案件管理体制改革。此后,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一系列让自我管理升级的机制应运而生。
秀洲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钟小涵告诉笔者,执法综合体除了案件的受理、分派还与110指挥中心接警平台衔接,了解核实全局受理案件数,监管各办案单位案件的流转。
在位于执法综合体内的一间独立办公室,笔者看到屏幕上密密麻麻地显示着办案区所有讯(询)问室及候问室的实时画面。
“这里不仅能看到办案画面,而且对于实时画面也能实时调取。”钟小涵一边演示一边向笔者说,只要案件进入办案区,所有流程都会置于监控之下。“对于涉案财物,则由物证中心统一管理、扣押、封存、保管,结案后随案移送相关部门。”
“执法综合体设立后,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统一管理,变过去的静态管理为如今的动态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变结果控制为全程控制,执法综合体已成了全局工作的‘大管家’和‘监督员’。”曹铭表示。
分局中片刑侦队队长朱海东告诉笔者,“执法综合体的成立,不仅清晰了执法办案的整体流程,同时在办案质量上达到了层层把关,等于为案件又增加了一张‘过滤网’,这就要求民警必须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取证程序,程序不能有任何问题!”
“以前经常因为嫌疑人随身携带物品问题发生纠纷,现在从进入办案区起,每个环节都置于第三方全程监督下,对随身物品封存都经过三方确认签字,这对于办案民警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同时对涉案财物限期移交,由物证中心进行统一扣押、封存、保管,避免了涉案财物的侵占、损毁、管理混乱的问题,有效防范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曹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