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4次;与镇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4份;积极支持镇纪委开展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件,涉及违纪党员6名,其中开除党籍3名、警告处分3名……”
这是秀洲区委常委、王江泾镇党委书记陈天荣在向区纪委常委会口头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时的一段话。3月25日,秀洲区开展党委(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逐个听取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是中央根据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发展变化,从更深层次、更高站位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去年底以来,秀洲区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开展书面评议、听取口头汇报等多种形式,强化考核评议,层层传导延伸,切实强化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本次面对面听取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的口头报告,是秀洲区压实主体责任的又一场“考试”。
“由党委(党工委)书记亲自报告,就是要突出责任主体,变以往的书面报告为口头报告,变以往的基层纪委向区纪委报告为党委‘一把手’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变上级领导和纪检机关的单一监督为区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等多方监督。”秀洲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此之前,秀洲区纪委委员还收到了5镇2街道以及部分区级机关部门的落实主体责任的书面报告,要求从“查摆问题是否深入透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如何?”等方面进行认真阅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将主体责任报告递交区纪委委员评议,既是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形式上的进一步探索,也是进一步落实纪委委员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知情权和评议权的具体举措。”秀洲区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范春鹃说。
在当天的报告会上,秀洲区纪委常委会当场反馈了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以及区纪委委员的评议意见,让书记们感受到了压力。据悉,报告会后将形成会议纪要,向报告单位、区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归口纪工委反馈。报告单位将对反馈的评议意见进行专门研究,在一个月内向区纪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方案,3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推进情况,并要在下一年度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从以往的年底上级例行检查,到如今的年初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把手”主动汇报,新方式带来了新效果、新常态。各镇(街道)“一把手”普遍反映,这样一次“面对面”的互动,使他们强化了责任意识。“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指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同时也提出许多宝贵意见,使今后党风廉政建设上能更加主动和有针对性。”高照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摄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