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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常委会建议被采纳
2015年1月7日 09:09 来源: 嘉兴日报 通讯员 李国华 记者 沈洁

秀洲区出台《关于学生伤害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意见》

 


  
  2014年9月29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教育文化体育局联合发文,采纳区政协三届十次常委会建议,出台《秀洲关于学生伤害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意见》,同时成立秀洲区学生伤害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并设立秀洲区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组织、程序、要求等内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及时有效调处涉及学生伤害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2014年年初,秀洲区政协确定“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体系”为常委会议协商议题。会前,区政协成立7个调研组,赴区教育、交通、卫生等部门和部分乡镇、学校、幼儿园开展调研,分别形成子课题调研报告,并在大会上作专题发言。6月13日上午,秀洲区政协召开三届十次常委会议,围绕“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体系”开展专题协商,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副区长沈凤兴到会通报情况并听取委员意见。民革秀洲区支部、民进秀洲区支部、农工党秀洲区支部和区政协医卫界、致公党秀洲区支部、区政协文教卫体与文史委员会等分别围绕议题作专题口头发言。民盟秀洲区总支和区政协教育界、区政协油车港镇联络室作了书面交流,潘新华、许乐平委员作了自由发言。委员们就秀洲区校园安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

  “校园意外伤害处理情况及各地类似事故的处理过程中,现在的学生家长普遍存在维权过激的行为不赔付就发论坛威胁、校园门口围堵、散播谣言、聚众闹事,致使目前学校安全管理中出现一个怪圈:安全管理越来越细,但伤害事故的纠纷却越来越多,处理事故越来越难。”民革秀洲区支部的费美玲委员建议,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教育与司法、卫生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在发生事故后,积极指导、协助学校进行处理,特别是事后的责任认定和赔付协商。组织从事法律、公安、教育等行业的家长成立校园意外伤害防范与应对专项工作小组,在开展户外活动、学生自主学习等活动中加强专业指导,在学校制定校园安全伤害管理措施中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在事故发生后强化处理协调等。

  “这次常委会政协委员的建议非常到位,非常有针对性,也有可操作性。”区教文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是委员的建议,给了我们政府主管部门很大的启发,才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按照《意见》规定,该类矛盾调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依托各镇、街道现有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再加上区教文体局以及学校的力量,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意外伤害发生后,当事人可向纠纷发生地的镇、街道调解组织提出申请,在当地调解未果,还可向秀洲区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这些伤害纠纷的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受理的纠纷案件,秀洲区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员、双方当事人都需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到期未调解成功的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同意延迟调解之外),当事人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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