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针对我市教育收费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物价部门于近日正式启动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安排,10月8日至11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12月1日至20日为处理整改阶段。检查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其中,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价格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时限为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但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重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高中阶段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未达到“四独立”标准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及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等5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