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猪”、染色馒头……近段时间,食品安全的隐患一再刺痛消费者。记者昨天从卫生部门获悉,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原料)的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正式出台《嘉兴市餐饮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样的管理办法在全省尚属首个。
据介绍,我市目前有大大小小餐饮企业15000多家,今后,这些企业均要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不得采购散装油
生鲜肉应有固有形状
“走进餐饮企业的厨房,经常会看见一些散装或灌(分)装的食用油。按照我们的管理办法,今后这样的油不准采购!”昨天,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后,餐饮企业采购食用油,必须有标识标签,而且标识标签必须完整、正确。如果做到了这点,就完全可以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
生鲜肉品一直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食品,根据管理办法,今后,餐饮企业采购的生鲜肉品,必须有固有形状。“比如,腿肉就要看得出是腿肉。”该负责人称,“有些企业‘偷懒’,像肉末这样的东西会直接采购,今后毁形的肉末不得采购。”
减少采购半成品
采购一定要索证索票
“染色馒头令人震惊,对此,管理办法也鼓励餐饮企业尽量减少采购馒头这样的半成品、成品类食品,而从事学生供餐的,明确规定不得采购成品类食品,比如烤鸭什么的。”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像学校,都有自己的食堂,这就说明学校是具有自行加工条件的,没有必要购买成品类食品,而且自行加工的食品肯定会减少饮食风险。”
卫生部门经常向餐饮企业强调——采购食品要索证索票,管理办法再次强调了这点,同时明确了操作细则。管理办法要求,记录台账应包含如下信息:购买时间以及食品原料名称、规格、数量、批号、供货商等。记录时,一张凭证可作一笔记录,食品原料具体信息可不重复逐条记录。从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采购的少量食品原料,应尽量索取资质证明、购物凭证,无法或较难索取时,应如实详细记录。
采购员要持证上岗
食品原料鼓励对外公示
“驾驶机动车要考驾驶证,今后采购食品原料的采购员也要考证,并持证上岗。”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我们要求大中型餐饮企业至少有一名食品卫生管理员,但并不限制他(她)负责哪一方面,今后,我们要求采购员要持食品卫生管理员证,因为采购员直接负责食品原料的安全,他们非常有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
如果餐饮企业在食品原料方面把关严格,管理办法建议,餐饮企业可将食品原料的来源、品牌、品质等有关信息向消费者公示。“目前,我市个别餐饮企业已经在尝试公示相关信息了,这非常好,因为餐饮企业对自己有信心,消费者消费时也更放心!”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