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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大气候”与民生消费“小环境” 物价上涨增加了所有人消费压力
2010年11月11日 08:18 来源:嘉兴日报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估计今年的物价指数要稍微高于年初制定的3%的目标。物价的上涨,已经让不少老百姓感觉难以承受。为降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桐乡市提高了第三季度低保物价补贴标准,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提高到107元。这样的调整,我市其他县(市、区)在近几个月也有动作。其中,嘉兴市本级第二季度发放标准就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最高的提升了50%。

  各种消费品价格上涨,是近来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很多人并不懂热钱流入、广义货币超发这些概念,但菜价上涨、家庭日常开支越来越大,这些都真切地摆在了公众面前。不少人也开始琢磨一些招数来应对,如打听在哪里可以淘到便宜货;听到某样东西要涨价的风声,就赶紧大量买进囤在家里,等等。

  物价上涨来势汹汹,已经成为全国性的“大气候”。应对这种“气候”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必不可少,前几日就有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中央政府多个部委正在联合制订相关的价格控涨措施。“大气候”变化,有赖宏观层面作出积极应对,但是,地方各级政府乃至主管的职能部门,亦可从本地实情出发有所作为。

  毫无疑问,物价不断上涨增加了所有人的消费压力,但对低收入群体和工薪阶层的影响无疑是最大的。应对物价上涨、改善民生消费的“小环境”迫在眉睫,也是在各个地方及职能部门能力所及范围内的。我市各地提升物价补贴标准,增强低收入群体抵御物价上涨的能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除了多给老百姓补贴,改善民生消费“小环境”还有很大的空间。市场环境下,大多数商品摆脱了政府定价的束缚,政府一般也不直接干预市场。但是,政府可以加强对价格的监控,依法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的行为,保持物价的相对稳定。水、电等基本生活消费品的价格上调,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听证等程序;严查民生消费领域的游资炒作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严格管控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各种收费行为,如有乱涨价的,要毫不手软地查处。

  物价上涨已经给民生带来了伤痛,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民生消费“小环境”,就是一种很不错的呼应方式。

标签:物价 责任编辑: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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