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量化 资源化···秀洲出台政策加强畜禽排泄物治理
2010年7月5日 16:32
《秀洲区畜禽排泄物治理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出台,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养殖模式,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构建长效监管体系,促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据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了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干粪、填料、沼渣、沼液、污水综合循环利用,今后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具备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污水处理设施,建立疫病防控制度和养殖档案。新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户(包括外来养殖户)则必须符合养殖准入条件,并经各镇、街道及区建设、农经、环保、国土等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养殖。
加快长效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秀洲区将对提供沼气池维护管理、干粪收集服务的后续服务组织,经审核认定的,给予每户每年200元的补助,区、镇(街道)各承担50%。各镇(街道)、村确定沼气辅导员和专管员,对辖区的沼气池进行统一编号建档,做好技术指导和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与此同时,加快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畜牧业,积极探索沼液沼渣推广模式。秀洲区将积极推广农牧结合型、干粪加工有机肥等方式,推广猪-沼-果(菜、粮、桑、林)、猪-肥-田(地)等生态养殖模式,形成上连养殖业、下连种植业的生态循环农业。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部门的合作,探索和研究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新技术,重点解决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以及污水达标排放技术、发酵床养殖生物安全、疫病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加快治理技术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细则》中还指出,围绕秀洲区“6+1”产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区级认定的农牧结合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其购置畜粪、沼液装运专用车和机泵,帮助20户以上的养殖户运输畜粪、沼液、沼渣的,经审核后,由区给予50%的一次性设备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其消纳畜粪、沼液、沼渣,经审核后,给予每户每年200元的奖励,区、镇(街道)各承担50%。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赵 丹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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