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率先推行“林权到户”模式
2009年10月10日 13:32
实施主体:区农经局
背景介绍:
近年来,秀洲区加快推进城乡森林建设,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近五年全区共营造农村绿化16216亩,林带总长1107公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我区农村绿化管护水平比较低、绿化管护机制不够健全,农村盗伐、滥伐树木现象时有发生,农村绿化管护难度大。针对这种状况,我区从绿化管护责、权、利出发,推行“林权到户”绿化管护模式,即各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林木所有权到户,建立农户绿化责任卡(管护协议),收益按约定的比例分成,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确保“种得下、管得好、护得住、能致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创新事例:
一是制订办法。2007年出台了《秀洲区农村绿化长效管护暂行办法》,2009年出台了《嘉兴市秀洲区农田防护林林权到户管护机制暂行办法》,明确了管护目的、要求和实施方法。
二是尊重民意。在实施前充分征求老百姓的建议和意见,既尊重民意,又积极引导,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做好宣传工作,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林权到户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感受到绿化对改善农村环境的作用,从而激发广大老百姓参与“林权到户”管护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是加强监管。各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林木所有权到户,建立农户绿化责任卡(管护协议),收益按约定的比例分成,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1、明确产权和职责。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将农户田头的树木(除主要通道和重点地段绿化树木)按约定的比例到户,明确农户管护职责和所得利益,做到权、责、利相统一。
2、建立农户绿化责任卡。各村成立由相关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绿化管理小组,对村域范围内的树木进行调查摸底,记录归属农户的树种、规格及数量。同时以后每年有新增加树木的,也要相应登记,建立农户绿化责任卡,在村民签字确认后,由村委会保存、归档。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可按照树随田走或由流转者与被流转者签订树木权、责、利协议。
3、进行日常管护,包括树木补植和病虫害防治;各村主要通道和重点地段的农田防护林由村民委管护,村集体管护可采用聘用植保专业合作社或当地苗圃专业队进行管护。
4、明确树木采伐管理。各村范围内所有农田防护林需采伐时,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由所在村民委统一提出申请,经镇审核,并经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采伐,同时要求对采伐地做好当年更新种植。采伐所得收益按村、户约定的比例分成。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林权所有者),未经同意批准,不得随意采伐或买卖,违者按森林法相关条例进行严肃处罚。
成效评价:
一是从根本上破解了绿化建管难题。通过实施“林权到户”管护模式,明确了林权归属,使广大老百姓既是树木的管护者,又是利益的收获者,激发了广大村民种绿、护绿的积极性。如新塍镇天福村,今年种植农田防护林面积达304.9亩,占全区农田防护林面积的9.8%。
二是有利于提高农村绿化整体水平。我区农村绿化量大、面广、地段散,通过推行“林权到户”管护模式,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如天福村自实施“林权到户”管护后,每年新造林成活率达到92%以上,比原先提高7-8%;绿化保存率到达95%以上,比原先提高10-12%;树木整齐美观,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全区农田林网面积6.43万亩,植树320万株,5年后可增加5亿元左右收入,按农户可得70%的林权计算,可增加收入3.5亿元。今年年初,天福村2000年种植的香樟树移植出售,每株300元,农户收益70%,17组村民李翠宝一个人11株树就拿到2310元的收益。
今年,全区各镇(街道)建立1—2个试点村,推行“林权到户”模式,其中新塍镇全面铺开,计划通过2—3年时间,在全区全面推行“林权到户”绿化管护模式。
来源:
区农经局
作者: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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