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积极探索创新排污权交易制度
2009年9月30日 17:00
实施主体:区环保局
背景介绍:
秀洲区,位于嘉兴中部、太湖流域的下游,由于75%的水资源是上游来水,大部分达不到功能区要求,处于Ⅴ类与劣Ⅴ类水质之间,加上自身的污染,秀洲区已经成为严重的水质性缺水地区。目前秀洲区人均GDP已突破8000美元,但富裕的秀洲区环境容量资源却已十分地匮乏。
环境水体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但承载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能超过其环境容量,否则,其水环境质量将会相应下降。一直以来,环境容量资源都以行政许可的形式无偿地给予企业,但随着环境容量逐渐趋于饱和,现行的法律法规又没有规定企业应该把自己已经占有的环境资源主动无偿地转让给新进入市场的企业。为了能够给新建项目一定的环境容量资源,保障我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完成排污总量控制、污染减排等任务,一项新型的环保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渐在嘉兴应运而生。
创新事例:
早在2002年9月,我区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并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2006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督促企业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或服务价格,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社会成本企业化,并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珍惜有限的排污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从减排中获利。排污权交易作为市场经济国家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已经被各级政府提到了日事议程,它是环境保护管理机制的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社会和企业推进污染物减排的具体举措。
2007年11月1日,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企业无偿占有环境容量资源的历史被终结。同时,作为第一个推动排污权交易的规范性文件,以嘉兴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的《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施行)》也开始实施,办法要求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污权必须从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交易获得。秀洲区作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先导者和积极参与者,也随后纳入了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的范围。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行,使一种原本无形无价的环境容量资源逐渐转变为有形有价的排污权,同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使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好有限的排污权资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秀洲区开始正式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般建设项目按照1:1.2购买排污权,重污染项目按照1:1.5购买排污权。通过实施排污权交易,可以优化我区环境容量资源的配置,从机制和源头上推进主要污染物的总量削减。截止目前,我区已有30多家企业积极响应,完成了排污权交易,交易金额近200万元。
成效评价: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推动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多赢”策略。首先,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能促使排污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排污总量控制工作。因为使用排污指标需要增加企业的成本开支,而企业的发展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这就迫使企业想方设法通过清洁生产或调整产品结构等手段,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降低单位产品的环境成本。其次,排污权交易能引导企业积极发展能耗低、科技含量高、轻污染甚至无污染的产业,有利于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运行质量。第三,从环境效益来看,排污权指标分配为污染项目设置了“经济壁垒”,能有效遏制污染重、效益差的项目进入我区。最后,排污权拓宽了环境资源市场融资的渠道,为政府加快培育环境资源的市场利用,筹集更多资金推进区域环境的综合治理提供了保障。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代表着国家污染控制政策的发展方向,它有望成为我国污染减排的主要方式,也有望成为政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有效手段。
来源:
区环保局
作者: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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