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从3月1日起,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新《办法》实施半月以来,遭遇到各种或明或暗的软抵抗。有快递员向记者表示:“要是每次都‘先验后签’,一天200多件快递肯定送不完。”也有企业抱怨:“按规操作虽能杜绝‘野蛮分拣’,却可能招致快件滞留的投诉。”问题是,“现实困难”就能软抵抗快递新规吗?
应该看到,随着这些年网购的迅猛发展,与之相伴而生的快递业务,正日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以过去一年为例,嘉兴快递服务投诉同比上升了15.6%,主要集中在送达不准时、快件遗失不按价赔偿等方面。所幸,新《办法》在这些方面都对旧版进行了补充。如在快件赔偿方面,没有保价的快件不再以3倍资费作为赔偿上限,而是根据邮寄双方的合同约定。若出现“野蛮分拣”等损毁快件的行为,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上限3万元或以下罚款。这无异于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增添了一道政策“补丁”。
况且,严格执行新《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就是法治社会企业“照章办事”的法律常识,亦有助于规范快递操作、重塑快递业的市场口碑。至于快递业所吐槽的那些“实际困难”,尽管的确存在,但我觉得,并不能成为软抵抗快递新规的合理借口。这是因为,快递业作为一个充分市场化、竞争性的领域,完全可以借助市场的手段解决上述困难,即便由此会产生一定的“额外成本”,亦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的渠道加以弥补、消化。毕竟,相比于出事以后冗长的协商时间、高昂的赔偿金额,这些“成本”对企业、消费者来说,都是划算、可接受的。
当然,就如我们反复提醒的那样,“消费者利益不能押宝在商家良心上”,还需要有刚性的监管、执法去消解软抵抗。比如要求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规定的非常仔细,症结在于谁来监管?否则,一旦包裹出现问题,消费者就会面临取证难、维权难等诸多实际问题,倘若监管执法部门不能提前介入、刚性推进,新规就可能变成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