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交通违法信息短信告知 原信函停用
2011年1月1日 09:03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提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告知的到达率和及时率,从今天零时起,对嘉兴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机动车与驾驶人及本省其他地区机动车与驾驶人发生在嘉兴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将全部采用手机短信(发送号码:106356789122)形式进行告知,同时在“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门户网站提供统一查询平台,原信函方式停用。
市交警支队科技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如违法行为发生在今天零时以前的,仍采用邮寄信函与手机短信双轨制方式告知。但外省机动车与驾驶人在嘉兴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则邮寄信函告知方式不变。
据了解,到2010年底,全市机动车达到119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为95.38万人。交警提醒,目前登记的手机准确率达到65%,另有35%需要更正。相关当事人可到当地公安机关交警服务窗口或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大厅,办理手机号码的核对与更正手续,确保能正常收到各类通知,避免漏失信息给自己或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章亚钧 通讯员 马 骏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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