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错避峰被停电7天 海宁一企业吃了首张用电“红牌”
2010年8月8日 07:55
对顶风而上的高耗能企业,是网开一面还是铁腕处理?8月6日,海宁市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的弘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强制错避峰措施,并予以停电7天的处理。昨天,嘉兴市经贸委能源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弘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是嘉兴市首家因违反有序用电方案而被查处的企业。
8月6日下午4时40分,弘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灰尘飞扬,机器开足马力转动,工人们正在紧张忙碌地生产。海宁市有序用电和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来到该公司,对其采取强制错避峰措施,并予以停电7天的处理。
8月2日以来,海宁市每天电力最高预测负荷都在84万千瓦以上,用电缺口达10万千瓦以上。从当天起,该市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夏季有序用电工作》精神,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有序用电原则,启动了有序用电最高方案——D方案:高耗能企业每天执行错避峰(8:00~22:30不能生产用电)措施,区域轮休错避峰。同时,执行机动负荷专线用户进行避峰让电,保证海宁城乡居民灯峰期间生活用电的需要。
8月5日,海宁市有序用电和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弘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属高耗能企业)违反有序用电方案,仍在灯峰期间进行生产。检查人员向其发出警告,并发送了停止生产用电的通知。
8月6日,检查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仍拒不执行高耗能企业每天错避峰的要求,在灯峰期间生产用电负荷达到318千瓦。为此,检查小组根据有序用电方案规定,对弘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强制错避峰措施。
检查小组在现场还发现,该公司的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连接的红线被人为弄断,无法进行正常监测。据介绍,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是电力部门针对专用变压器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企业安装的用来实时监测用户用电信息的装置。对此,检查小组表示,如果该公司存在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有关部门还将对其进行另外处理。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通讯员 高 丽 记者 陶克强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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