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题中之义 公众呼吁改革养老保险“双轨制”
2010年3月3日 08:23
同是处级干部,在公务员系统退休可拿六七千元,但在企业退休却只有区区一两千元;一名大学教授每月的退休金可能仅仅相当于一名科级公务员……在人民网发布的2010年全国两会调查中,共列举了就业问题、民主监督、教育公平等16个话题,其中“养老保险”高居榜首,成为两会期间网友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八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退休金、养老金“双轨制”不合理。
在民生问题连续几年成为全国两会重要议题的背景下,养老保险成为最受网友关注的社会热点话题绝非偶然。上世纪80年代以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由单位负担,不同单位、行业差别不大。1993年以后,企业过渡到统一的社会化养老金制度,由于一些企业降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另一些企业效益不好甚至关闭破产,致使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一直偏低。而公务员系统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继续由国家财政足额拨款,其水平随公务员工资上涨而调整。退休金、养老金“双轨制”由此而来。
从2005年至今,国家已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今后还要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与此同时,近年来公务员系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进行了适当调整,这使得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有所提高之后,与公务员系统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差距并未明显缩小,存在于这两类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待遇不公”现象并未根本改观。
公众呼吁改革养老保险“双轨制”,并非要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公务员退休养老这两种不同的制度绝对等同划一,而是要求持续而较大幅度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缩小与公务员系统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差距。为此,需要政府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公平的养老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题中之义,逐步缓解“退休待遇两重天”的矛盾,实现基本的养老公平,应该不是一个奢侈而遥远的梦想。
养老“双转制”的硬伤
■刘以宾(湖北)
如今是一个多元化社会,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别、差距在所难免,但养老“双轨制”的硬伤实在太突出、太刺眼。公务员既是退休金制度的实际制定者,也是现行退休金制度的受益者,此乃养老“双轨制”最无法掩饰的硬伤之一。
养老“双轨制”的另一个硬伤或许算是理论上的。退休金、养老金究竟算是“一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笔者尚无暇考量,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无论公务员还是企业职工,假如在职期间更多应体现的是“机会均等”、“效率优先”以及“多劳多得”等原则,那么当他们退休之后,“机会”、“效率”以及“多劳”的意义和分配依据已基本丧失,更多地应体现为“结果均等”和“兼顾公平”。当然,均等以及公平也是相对的,差距总是难免的,问题是差距不宜太大,应该被控制在一般情理以及社会心理可接受、能容忍的范围之内。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潘多拉(北京)
编辑:
张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