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硬派司”越来越吃香 我市出台政策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2010年2月25日 08:07
从2012年起,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新录用人员必须具备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并逐步做到持证上岗。这是记者从市委、市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意见》获悉的,嘉兴是浙江省首个就“三社”建设专门出台文件的地市。
作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力量,《意见》首次把社会工作人才提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就社工职业资格认定和评价、薪酬保障激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市委社工办副主任金渊表示:“《意见》的出台,从政策层面对社会工作人才进行了肯定,为该项工作今后的开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增强了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信心。”
实行执业准入制度
离6月中旬的全国社工考试还有近4个月,但市委社工办工作人员不时接到市民来电,询问相关问题。据统计,到去年年底,全市已有157人获得了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且每年报考的人数呈增长趋势,仅去年,全市报考人数就高出全省40个百分点。
根据《意见》,我市将逐步建立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定和评价制度。鼓励具备规定学历的社会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考试获取执业资格证书,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社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评审取得我市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而形成全国统一考试和嘉兴市评审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定制度。
同时,实行社会工作执业准入制度,从2012年起,凡是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新录用人员,必须具备社工执业资格,并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制定多层次薪酬制度
在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职称还是个新鲜词。今年,社区社会工作者凭职称拿工资将成为现实,经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每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补贴。对嘉兴许多社会工作者而言,《意见》的这条规定无疑是个好消息。
其实,社区专职工作者仅是社工的一部分,随着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提高,我市将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开发设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同时,为提高社工工作积极性,建立起社工薪酬保障激励机制,制定多层次的社会工作者薪酬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者,实行同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的工资薪酬标准;对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建立学历、资格、业绩、岗位等指标相结合的薪酬指导制度。
“以前做得好与做得不好差别不是很大,新的考评方式实行后就不一样了。”对一些社区干部颇有微词的问题,《意见》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对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年度考评,除了原有的街道组织考核,另外增加居民满意度测评,居民满意度低于一定标准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予辞退。对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将由县(市、区)统一标准、统一招考,从而严把入口,提高专业化水平。
政府向民办机构买服务
作为全省首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去年,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承担了由政府出资购买的“单亲妈妈社工服务项目”,成为我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第一个吃螃蟹者。今年,我市还将在民政、司法、民办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由政府购买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或项目,“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这样的例子会越来越多。”市委社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意见》指出,嘉兴将建立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工岗位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公益性社团承接社会工作。对应由政府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项目,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杨秀娟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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