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女富豪过世 10亿遗产继承惹官司
2010年2月10日 08:25
据知情人士透露,马某没有出现在法庭上,陈某父母也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但是在法庭上却坐着温州最大牌的两名律师,一个是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的董平宇,他是陈某父母的诉讼代理人;另一个是浙江嘉瑞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瞿韶军,他是马某的诉讼代理人。
在这起诉讼中,陈某父母仅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就达数十万元。在诉状中,陈某父母称,陈某留下的遗产有浙江桂香村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桂新园)50%的股权,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6%的股权;16处不动产、两辆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手表和黄金等。
据知情人士称,仅诉状上提到16处不动产,经评估价值达9000万元,而公司股份和商标等还未进行评估。
此案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马某不但没承担陈某发生意外以后应该给予岳父母的赡养费,还私自转移财产,悄然举家搬迁,并阻止两个小孩探望外公外婆。”陈某的妹妹陈建秋说。
陈建秋是陈家老三。在开庭当天,法庭裁定不公开审理此案,陈建秋是唯一获准旁听的人。
对于这起诉讼,来自马某方面的消息说,由于陈某的遗产纠纷官司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公司的商业机密,他不便透露,也不接受记者采访。 来源:青年时报
同城报道:
“桂香村”资料
从小糕点店到浙南第一品牌
温州桂香村成立于2002年4月5日,它的前身是成立于1989年的温州市鹿城区莲池桂香村糕饼店。由青年企业家马建伟、陈建瑜夫妇创办,注册商标“桂新园”……现已成为浙南地区烘焙行业的第一品牌及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烘焙企业之一。
在温州,无论是在繁华的商业区,还是街巷里弄的居民区,很容易就能见到“桂新园”的橙色招牌。
如今家喻户晓的“桂新园”,始于一家小糕点店。陈建伟的三妹陈建秋回忆,马建伟本是温州一家饭店的点心师傅,陈建伟是一名小学教师。在饭店做点心师傅期间,马建伟还在蛟翔巷开了糕点店。1989年,马、陈一起辞职,专心做起了生意。
陈建秋依稀记得那时,“每年七夕节赶做‘麻巧’(温州的一种传统糕点),他们夫妻俩经常熬通宵,谁累了就在门口露天的椅子上躺一会……”
1994年,马建伟、陈建伟夫妇把店更改为“温州市鹿城区莲池桂香村糕饼店”,小小的糕点店不断发展壮大,直到2008年12月更名为浙江桂香村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注册的资本金为1000万元,马建伟和陈建伟各占50%股份。
靠血亲维系的庞大企业
和温州很多由小到大的企业一样,温州桂香村同样依靠血亲维系。
陈建伟的四妹陈秋芳介绍,马建伟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弟弟马建峰和小妹马建燕,陈家这边是姐弟5人。除了马建峰在政府部门工作,其余人员都在温州桂香村做事。
早在1993年,陈建秋就加入了经营行列;1995年,大姐陈建军、四妹陈秋芳以及马建燕进入公司;2005年,陈建伟的小弟陈伟进,也进入公司管理层。
陈建秋说,事发前的分工是:马建伟担任总经理,陈建伟为副总经理。马建燕是财务总监,陈建军是营销总监,陈秋芳是副总经理助理,陈伟进在市场部,“我自己原来是行政总监。这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详细]
双方争议焦点:折现还是分股
2月4日,温州鹿城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开庭时,马建伟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马建伟的岳父岳母因为身体原因也没有过来。陈建秋是唯一获准旁听的人员。
据了解,在这起诉讼中,仅向法院预缴的一审案件诉讼费就达541800元。在诉状中,陈建伟的父母称,陈某留下的遗产有浙江桂香村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桂新园)50%的股权,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6%的股权及16处不动产、两辆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手表和黄金的50%。两原告依法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份额的五分之一。
有关人士表示,在这些财产的分割中,仅起诉状上提到16处不动产,经评估就达9000万元,而公司股份和商标等不动产价值还未进行评估。
“马某不但不分割陈某发生意外以后应该给予岳父母的赡养费,还私自转移财产,悄然举家搬迁,并阻止两个小孩探望外公外婆。”陈建秋说。
目前,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马建伟只希望把不动产和股份等折算成现金给其岳父母,但其岳父母不同意折现。
马建伟的代理律师说,他们对两原告是陈建伟的继承人没有异议。不过在分割遗产时,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来进行。
陈建秋也对记者说:“我们还是希望将公司做大,不希望分钱就算。”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马建伟的电话。马建伟说,由于妻子陈建伟的遗产纠纷官司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公司的商业机密,目前他不便透露。“这个官司开庭时,就是不公开审理的。等结果出来以后,自然会公之于世。”…
来源:
环球网
作者:
吴行妙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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