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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地多措并举推进垃圾分类
2019年7月15日 09:32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张 萌   通讯员 袁 英 许春萍

  党建引领、源头减量、提质增效、推进立法……

  最近,垃圾分类成为热门词汇。从上海开始到全国46个城市试点,实施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事实上,对于嘉兴市民而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17年,嘉兴便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制定了嘉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执行的各项细则。

  垃圾分类的目的,主要是减轻垃圾处理的压力,便于将部分垃圾回收利用,同时能够减少有害垃圾的污染,从而保护环境。因此,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如何推进源头减量,如何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尤为关键。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海盐、海宁、市分类办等,看看我市如何推进垃圾分类。

  “红色领航”

  引领“绿色”生活

  走进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可社区百可世家,小区内道路整洁,“四分类”垃圾桶全部“上岗”。

  “我们百可社区共有住户7400多户,人口达到20000多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主要依靠居住在辖区内的党员干部来开展。”武原街道百可社区党委书记沈宏峰说道。

  据了解,去年10月份以来,该街道将辖区科学划分4个城市管理责任片区、12个网格和85个微网格,街道全体党员干部按各自职责权限分别认领责任区,全面承担责任区内各项具体事务,建立起了片长、网格长、网格员三级服务网。

  与此同时,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将开展城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工作,实现垃圾分类劝导员、督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100%楼道全覆盖,将知晓率、分类率、投放正确率等内容纳入工作及考核内容。

  今年初以来,武原街道结合海盐县公职人员进社区工作, 1.2万名公职人员积极认领红色楼道长岗位,每名红色楼道长联系5至15户居民,实现每个楼道都由专人常态化负责管理。截至目前,街道已经召开红色楼道长培训会22次,红色楼道长入户走访30112次,政策宣传27101人次,面对面把垃圾分类知识送进居民家中。

  “楼道长认领采取就近原则,不仅情况清、底细明,而且通过熟人关系能够更好地开展宣传工作,也更好地激发出楼道长责任意识。”武原街道党委委员祝旭虹说。

  在海盐县于城镇何家村,该村依靠党群中心户将垃圾分类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何家村自2016年起探索“党群中心户全覆盖”工作机制,在全村530户农户中设立80个党群中心户。

  “每天早上上班前,党群中心户就会到村民家中检查垃圾分类情况,分得好就贴上一颗星。”何家村党总支书记董云升指着垃圾四分类评比公示牌向记者介绍道。通过这个公示牌,能清晰了解到这户村民的党群联系人员,每天、每个月的分类情况。如今,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何家村村民生活中的自觉习惯。

  推进源头减量

  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从7月15日起,全市各单位全面取消使用一次性纸杯,倡议自备茶杯环保办公。”这两天,一条倡议取消办公一次性纸杯的H5刷爆了海宁市民的朋友圈。

  倡议取消一次性纸杯的使用,其目的是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绿色环保生活理念。据了解,2017年海宁全市垃圾收集量387614.56吨,2018年收集量为326971.19吨。开展垃圾分类后,海宁市减量成效初显。

  然而要处理32万吨垃圾,形势依然严峻。“所以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活动来尽量减少垃圾产生,践行环保生活理念。”海宁市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全市9个源头减量试点小区全部完成,形成了三种不同模式。一是厨余垃圾“不出户”;二是不出小区;三是分散收集集中处置方式,减量率达到了70%以上。垃圾总减量率达到30%以上,其中第二种模式正在市本级推广使用。全市已有限制使用塑料袋,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的超市10家、农贸市场10家,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的星级宾馆(酒店)19家。

  除了源头减量,如何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各地也动足了脑筋。为解决垃圾分类“最后一米”的问题,南湖区创新做法,由小区物业、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发放标注幢、室号的不干胶标签,要求居民在投放垃圾时将标签贴在垃圾袋上,督导员可以在检查的时候,有针对性地了解大家的分类情况,便于后续跟进宣传和引导。

  海盐县正在积极开发垃圾分类信息平台,今后通过这个平台就能对居民、企事业单位分类情况一目了然。据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马军介绍,首先上门对居民基本信息进行采集,采集后的信息制作成二维码,再将二维码发放到居民手中。

  “我们利用手机APP对张贴在垃圾上的二维码进行识别,检查时如果发现分类正确就给予积分奖励,分类情况不佳就拍照上传,并督促其进行正确分类。”马军说:“这样一来,我们用系统进行统计,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也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对今后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目前,这套信息系统已经在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率先试运行,等系统运行成熟后在全县推广。

  推行立法

  对乱投放行为说“不”

  记者从市分类办了解到,截至6月底,全市分类收集覆盖面达70%,市本级分类收集覆盖面达86%,全市2628个住宅小区中已开展分类的小区有1934个。全市已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3个,建成省级“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商业街29条,建成省级“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小区20个,累计建设分拣(交易)中心14个,有省级分类示范片区17个。

  另外,从今年起,我市在“三分类”的基础上升级为“四分类”,开展了整建制街道(镇)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全域范围居民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

  面对来之不易的成绩,针对乱分类,乱投放行为会有处罚吗?“其实浙江省早就出台过文件,对不分类或者分类不准确的市民和单位进行处罚。但我们考虑到垃圾分类的习惯要逐渐养成,所以嘉兴目前以鼓励倡导为主,但并不是说不处罚。”市分类办常务副主任吴秀泉表示。

  根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商业和办公区域,应当逐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海盐、平湖、海宁都已经开出过罚单。今年4月17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了首张罚单,对海宁鸿翔科大置业有限公司垃圾混投行为进行了1200元的行政处罚。今年1月份,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水果店未将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200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嘉兴会像上海一样进行地方立法吗?吴秀泉告诉记者:“嘉兴力争今年10月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目前已经重启立法程序,争取在全覆盖的同时完成立法。”

标签: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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