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嘉兴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地评审、推荐和公示,浙江新鸿检测技术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海丰高精度压缩机壳体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旭扬高效节能电机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144家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评选认定旨在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评选要求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对企业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研发机构专职人员、技术创新管理体制等设置了明确的标准。
日前,省科技厅公布了2017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结果,经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全省526家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被认定为2017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我市70家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榜上有名,认定数量位居全省第二。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抓住主体培育这一关键,着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力。企业研发体系建设实现多层次。2017年,在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70家外,我市还新增了省级企业研究院27家,数量同样位列全省第二。截至2017年底,我市拥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9家、省级企业研究院8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368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89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