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镇联动调解服务所主要事迹 洪合镇下辖1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8.7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7万人,暂住人口近6.2万人,是远近闻名的毛衫名镇,毛衫企业、家庭作坊密集,流动人口比较多,经济活跃,洪合镇联动调解服务所承担着全镇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指导等工作。近年来,联动调解服务所结合的实际,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努力将各类矛盾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牢固构筑镇、村、社区、市场矛盾调解防线。调解服务所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洪合镇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夯实基础工作,抓好规范化建设 联动调解服务所着重在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上下工夫,推动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再上新水平,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制定并开展了“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和 “重特大社会矛盾情况汇报制度”等相关活动,组织调解人员每年年初开展民间纠纷专项排查,年底开展冬季民间纠纷大排查,重大节日开展突击排查等活动,及早发现邻里、婚姻家庭、劳资、生产经营、债权债务、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纠纷苗头,消除纠纷隐患。二是抓好基层调解人员学习,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业务“精干人”。坚持在每月的20日左右工作例会上,组织调解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和交流经验,让调解人员熟练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新的方针政策、纠纷调解常用法律法规、调解的方法与技巧。三是规范调解纠纷档案。调解服务所按照区司法局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规范案卷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做到一案一卷,即有申请、又有调查和调解笔录、有协议、有回访、有卷宗。各村(社区)调委会也都全部实行纠纷矛盾调解一案一卷存档,使调解程序、手续更加规范化。四是注重夯实联动调解机制。通过实践,联动调解服务所与王店法庭建立了“民事案件委托调解制暨民间纠纷信息反馈制”、与洪合派出所建立了“治安、轻微刑事案件损害赔偿联动调解制”、与镇政府各部门建立了“联合大调解”的制度,明确了联动调解服务所在接待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时,对可能引发诉讼、群体、对抗性纠纷互作通报、法庭指导、联动化解的办法及调解情况备案措施。 二、 强化平台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 一是成立了首家镇级新居民调委会。洪合镇本地居民2.7万人,新居民6.2万余人。作为新居民聚集大镇,各类矛盾纠纷突出,每年涉及新居民的调解案件占比在70%到80%之间。由于新居民群体语言不通,风俗习惯不同等因素,调解难度较大。对此,联动调解服务所通过多方调研大胆提出成立镇级新居民调委会,通过层层选拔,选拔二名有爱心、责任心的新居民,担任新居民调委会成员,专职从事新居民的调解工作。自09年成立一年多来,接待、受理法律咨询114起,收集新居民社情动态信息36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0起,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26起,调解涉案金额达276.7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没有发生一起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为化解社会矛盾作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上半年洪合镇新居民调委会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委常委副省长 三、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按照“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在完善排查机制中,主要采用了“三排查”:一是对重点人员定期排查。建立重点人员的结对帮教档案,坚持每月一次的走访、谈心,以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落实重点时期排查。在国庆、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有计划地全面部署纠纷排查,各村、社区、市场调委会主任担任信息员,做到防范在前,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平息。三是对特殊性纠纷及时排查。围绕镇辖区城建发展、市场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设中,围绕可能出现的新的矛盾隐患,做到经常性排摸,掌握工程建设进展和居民群众敏感问题,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及时掌握动向,有效地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同时调解服务所会同公安、信访成立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平台,由调解服务所、派出所牵头,定期召开议事听证会,架起了与辖区居民、新居民间联系的桥梁,发挥了纽带作用。 通过开展各项排查活动,有效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单位、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查和调处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始终把握 “四稳” 、“三急”,“四稳”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时间间隔较长的矛盾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政策有规定但当时无法律依据的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对有代表性的集体纠纷受理时一定要稳。“三急” 即:遇到突发事件调处要急;遇到集体上访调处要急;遇到人身损害(死亡)案件、群体事件调处要急。工作实践中,镇调委会实行矛盾纠纷查问责任制,凡当事人投诉的矛盾纠纷,不管是否属于本辖区调委会管辖,一律由调解中心值班员先受理,听取情况后主动向有关责任人和对口部门联系,从而较好地防止了对投诉案件的相互推诿、拖沓不管的现象发生。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矛盾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厉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这几年,洪合镇重点工程建设全面铺开,涉及羊毛衫市场改造、土地整理、两新工程等重要工程,由于工程建设中引发的征地、拆迁、补偿、建筑等纠纷增多,妥善处理这些矛盾纠纷,事关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在纠纷调处中联动调解服务所做到了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3年,联动调解服务所受理调处和指导协助村(社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49起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涉案标的1473.2万元,协议履行率达到100%。全镇无一民间纠纷激化,无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联动调解服务所成为了洪合镇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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